《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近日,四川省财政厅、省国防科工办正式印发了《四川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由财政厅和省国防科工办共同管理,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省国防科工办负责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组织项目初审和专家评审,提出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建议,下达项目立项批复,督促项目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军用技术再研发、军民结合产业化、服务平台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再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支持方式主要采取专项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三类。此外,《办法》还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审核、管理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是四川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又一重大成果。下一步,四川省国防科工办将依据职责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牵引带动作用,大力推动该省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积聚的大量军用优势技术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扩散,释放军工技术潜能,进一步催化军民深度融合,有力促进四川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